嵊州新闻网>>传媒频道>>嵊传动态
 


中心组织员工学习《语言文字法》
来源:  作者:   2008年10月05日09:44:20  

为切实做好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,9月16日下午,本中心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及《浙江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〉办法》,并结合中心实际,巩固学习效果,要求进一步做好自学的基础上,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完成有关语言文字知识《市新闻传媒中心工作人员问卷》的试卷。


编辑: 俞蕾


  相关文章

嵊州市新闻传媒中心主办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平台支持
嵊州新闻网版权所有.保留所有权利